首席律师

李易桐律师 李易桐律师,民革党员,从业近20年,2009年创办黑龙江李易桐律师事务所,连续多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律师,曾获黑龙江省杰出法学人物、南岗区普法先进个人等殊荣,现任黑龙江省金融法协会常务理事、黑龙江律师协会刑事辩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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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易桐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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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决书

被人恐吓如何处理?

  导读:我被人恐吓了,我如何处理?首先自己需要弄清楚作出恐吓的人是谁,如果情况严重影响自己,应该报警,但要注意收集相关恐吓的证据,同时还应回忆设想恐吓行为人的基本信息、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以及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。请看下文。

  被人恐吓该怎么办?首先自己需要弄清楚作出恐吓的人是谁,如果情况严重影响自己,应该报警,但要注意收集相关恐吓的证据,同时还应回忆设想恐吓行为人的基本信息、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以及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怖中的行为。

  一、遭到别人的恐吓时,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:

  第一,威胁我的人是谁?

  尤其是匿名威胁,你得自己搞清楚。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谁了,基于说话口气、笔迹、威胁内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证据,极可能做出准确猜测。

  第二,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?

  搞清了谁在恐吓我,这个问题也就有思路了。

  第三,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。

 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,这既取决于恐吓方平时的所作所为和性格气质,也取决于我是否在哪里真的给他造成深仇大恨了,还取决于对方说恐吓我时的具体情景,比如他喝酒没,是否受到他人怂恿,或者对方(或者他家里)是否遭到某些重大变故。

  二、作出恐吓行为的人要负什么法律责任?

  (一)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二条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
  1、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;

  2、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;

  3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;

  4、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;

  5、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
  6、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
  (二)情节严重的,涉嫌寻衅滋事罪,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三条,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,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:

  1、随意殴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2、追逐、拦截、辱骂、恐吓他人,情节恶劣的;

  3、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,情节严重的;

  4、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,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。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,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可以并处罚金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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